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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夏:“十四五”期间新能源项目储能配置比例不低于10%

日期:2021-01-15

1月11日,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征求《关于加快促进自治区储能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函。根据意见,宁夏将依托清洁能源聚集优势,推进储能产业发展,在新能源富集的宁东、吴忠、中卫地区先行开展储能设施建设。建设新能源+储能示范应用项目,并在全区推广应用;十四五期间,储能设施按照容量不低于新能源装机的10%、连续储能时长2小时以上的原则逐年配置;探索储能设施运营商业模式,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市场主体;储能产业发展进入商业化应用,储能对于能源体系转型的关键作用全面显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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