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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发改委、国家能源局:做好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投资建设

日期:2021-06-02

6月1日,国家发改委办公厅、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印发《关于做好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投资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》。根据文件,为加强电网和电源规划的统筹协调,优先电网承建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,确保送出工程与电源建设进度相匹配。对电网企业建设有困难或规划建设时序不匹配的配套送出工程,允许发电企业投资建设,可多家企业联合建设,也可一家建设、多家共享。发电企业建设的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,经电网与发电企业协商一致后,在适当时机由电网企业依法规进行回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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