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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签署《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书》的公告

日期:2011-10-21
   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《关于开展“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”专项活动的通知》要求及有关规定,天顺风能(苏州)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于2011年9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2011年第九次临时会议,审议批准了公司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》。
    自查发现,公司未在上市后6个月内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署《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》;根据整改计划,公司应于2011年10月31日前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《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》。
    2011年10月19日,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《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书》,约定一旦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、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时,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的主办券商,为公司提供代办股份转让业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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