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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闽能源拟募资12.76亿元投建三大风电项目

日期:2016-06-24
    中闽能源6月23日晚发布《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》,拟以不低于人民币4.91元/股的价格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“福建投资集团”)在内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,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26000万股,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7,600万元,扣除发行费用后,将用于以下项目:福清王母山风电场项目(47.5MW),拟投入募集资金43,500万元;福清马头山风电场项目(47.5MW),拟投入募集资金45010万元;福清大帽山风电场项目(40MW),拟投入募集资金39,090万元。
    福建投资集团承诺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20%。
    本次发行对象之一的福建投资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,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。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。
    根据公告,中闽能源主要经营范围为陆上风力发电、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、运营及管理,其中陆上风力发电业务为公司收入和业绩的主要来源。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全部用于风电场建设项目,符合国家能源战略和产业政策。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和投产后,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,提升公司的业务规模、市场份额和市场地位,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,对实现公司发展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。
    有业内人士分析,风能因其可再生、无污染等特点,是新能源中具有极大发展潜力的一个领域。而受台湾海峡峡谷效应影响,福建沿海地区风能资源丰富,大力开发风能资源,有利于减少对省外一次性能源输入的依赖,满足能源与环境协调发展的要求。本次募投项目总装机容量合计为135MW,据测算每年可提供上网电量合计496.728GWh,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投运后每年可替代标准煤约15.82万吨,每年可减少大量的灰渣、SO2、NOx、CO2等,具有十分显著的环境效应。同时对上市公司而言,此次投资电场将进一步加强主业,也将在今后较长的时间内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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